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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胞胎”案例的伦理问题与分析思考

2024-06-25

2011年11月19日,广州日报以《试管婴+代孕 富商生下“八胞胎”》为标题报道了广少家儿童摄影连锁机构为富商夫妇的“八胞胎”出生的孩子拍照留念,并将其用于代言广告因“八胞胎”实属罕见,此消息随即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在社会各界掀起轩然大波。

媒体报道本案例中富商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出于传统观念在2010年寻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俗称“试管婴儿”)和代孕,将药物刺激卵巢促进多个卵泡同步生长所获的8枚胚胎安“3:3:2”的配比,分别移植到富商妻子和两名代孕妇女的子宫中。意想不到的是,富商妻子和两名代孕妇女均获得妊娠,富商妻子和一名代孕好女为三胎妊娠,另一名代孕妇女为双胎妊娠。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三名妇女多胎妊娠后均施行减胎术,生出4男4女共8个孩子。本案例曝光后,广东省迅速成立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调查组,对省内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地毯式挂查,重点排查取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服务行政许可的39所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规买卖配子、胚胎以及违规开展代孕技术的行为。广东省联合调查组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于2012年12月13日公布调查结果:未在39所开展AR1的医疗机构的就诊电子信息系统和医疗档案中发现当事人的相关诊疗信息,也未发现上述3所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开展ART的行为,同时证实本案例中富商妻子在中国香港某医院生出3个孩子,两名代孕妇女在国内不同医院分别生出3个2个孩子,并认定“八胞胎”系国内的“地下代孕机构”所为。

广州的“八胞胎”案例与随后发生在深圳的“地下供卵”案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广大民众对ART所引发的伦理、法律问题的关注、不解与担忧,同时引起国家原卫生部领导的高度重视。2013年2月5日,国家原卫生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启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万打击非法买卖精子、卵子和实施代孕,以及非法销售和滥用刺激卵巢药物等违法违规行》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开展ART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督导检查,强调从事ART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严守法律法规、严以律己,既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的红线,也不能突破伦理道德的底线。